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五类项目将不予资助
发稿时间: 2020-06-04
近日,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发布《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将重点资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社会发展、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文化建设和中华优秀文化传承、对外交流、专项主题等8个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和意义的优秀出版项目。
《指南》强调,国家出版基金主要资助优秀公益性出版项目,以图书出版项目为主,同时资助少量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精品项目。其中,图书项目参与申报应当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应当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类项目提供书稿总量不少于60%,其中各单册图书均应当提供部分书稿。音像电子和数字出版项目参与申报应当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或演示版本。根据《指南》,对于以下5种类型项目,2021年度国家出版基金将不予资助:一是重复出版的项目;二是未经系统整理研究,只对文献、资料、档案等进行简单汇编影印的项目;三是一般性个人文集、选集、全集类项目(除非著作者对国家有特殊重大贡献、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四是在出版环节或制作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五是2020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此外,在项目申报数量方面,《指南》划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2项,并对可增量、减量及不得申报的相关情况作出细则说明。相关核定材料汇总报送日期截止2020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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