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印发 《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0-05-0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

为丰富农家书屋内容供给,指导各地做好2020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制定了《2020年农家书屋重点出版物推荐目录》,2019年度中国好书、2020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自动列入。现将推荐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加强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目录执行,落实国家标准

用好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推动地方政府履行职责,落实农家书屋工作经费。坚持农家书屋服务标准,确保每年每个农家书屋补充更新图书不少于60种、开展阅读活动不少于4次、出版物配备资金不少于2000元。在农家书屋配备的出版物中,推荐目录列入的品种和总册数均不得低于70%,本省(区、市)出版物不得超过30%。

二、强化内容导向,贴近读者需求

坚持导向正确、品类丰富,质优价廉、适农性强的出版物配备原则,重点配齐配好党的创新理论著作和通俗理论读物,配备一批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题材的优秀出版物,配备一批加强疫情防控、革除滥食陋习、改善人居环境的优秀出版物,配备一批培育时代新人、帮助少年儿童成长的优秀出版物。深入探索“百姓点单”服务模式,加大农民自主选书比例,通过各类书展、样书巡展等进行面对面选书,通过新华书店城乡网点进行现场选书,通过“两微一端”等进行网上选书,推动农民群众成为出版物配备的主角。

三、强化省级统筹,规范采购程序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要认真研判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选书权、采购权是否下放。省级集中采购的地方,要根据各地农村文化建设的差异化和针对性需求,探索制定多套采购目录;选书权和采购权下放到地(市)级或县(区)级的地方,须周密部署、全程指导、加强监管,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可由省级进行统筹。要规范政府采购工作,以合理的图书印张价格作为依据,避免因采购价格过高或过低影响采购质量。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强化监督检查,提升工作质量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推荐目录执行是否到位、配备数量是否达标、印制质量是否合格、采购程序是否规范等,对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

各地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原则上于11月30日前完成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省级新闻出版部门于12月15日前,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书面报送本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配备工作情况。国家新闻出版署将对出版物配备工作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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