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2020年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    2020-04-09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了关于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2020年项目的通知,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2020年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有关出版单位:

为推动中国出版“走出去”提质增效,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促进中外文明交流互鉴,让世界读懂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决定组织实施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2020年对外出版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首要政治任务,紧扣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对外出版工作为重点,精心策划“走出去”项目,创新对外话语体系,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展现真实、立体、全面的中国,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二、申报重点

1. 深刻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标准做好习近平总书记相关著作的对外翻译出版发行,生动诠释习近平总书记“我将无我、不负人民”的赤子情怀,展现胸怀天下、造福世界的博大胸襟,展示大国领袖、人民领袖的风范风采;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论述,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各地区各领域贯彻落实的生动实践,加强经验总结和理论概括,持续深入开发对外出版选题,统筹做好权威读本、理论专著、通俗读物等多层次、高质量作品的翻译出版工作,讲清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帮助国际社会更好认识理解当代中国。

2. 积极宣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翻译出版一批深入解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的理论读物;推动一批运用生动鲜活事例数据,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的图书对外版权输出、翻译出版。

3. 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重点推动一批通过客观数据、典型事例深入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伟大成就,讲述中国人民勤劳奋斗、脱贫奔小康故事的图书多语种出版发行。

4.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对外出版:围绕展示我文明大国、东方大国、负责任大国、社会主义大国形象,加强主题策划,整合内外出版资源,推出一批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的外文版精品图书;围绕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聚焦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早谋划、早着手、早安排,策划并申报一批对外出版重点选题。

5.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对外出版:翻译出版一批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疏导的权威科普读物,翻译出版一批全景记录和展现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人民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纪实作品,讲好抗疫一线感人故事,讲清楚中国疫情防控的积极作为和进展,展现中国人民团结一心、同舟共济的精神风貌,展现中国负责任大国的良好形象和中国制度的显著优势,生动诠释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6. 文化类:翻译出版一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生动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和当代中国文化创新成果的图书。

7. 文学类:翻译出版一批用心用情用功抒写伟大新时代,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现实题材文艺精品力作;重点推动现当代文学知名作家的代表作品对外译介出版。

8. 哲学社会科学类:翻译出版一批研究回答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反映哲学社会科学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前沿学科、交叉学科等最新研究成果的图书;重点资助哲学社会科学各领域名家大师的代表著作对外版权输出、翻译出版。

9. 科技类:翻译出版一批反映我国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各领域国际领先水平研究成果和原创性成果的图书。

10. 少儿类:翻译出版一批符合各国少年儿童的认知规律和阅读特点,富有中国元素、中国风格、中国精神的少儿读物;重点资助中外儿童作家、插画家联袂创作的少儿绘本对外版权输出、翻译出版;资助面向各国中小学阶段的中文和中华文化主干教材、辅助教材对外版权输出、翻译出版。

三、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各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把出版“走出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有效整合资源,指导推动所管所属出版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各出版单位特别是出版集团,要围绕本通知确定的选题重点,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资源优势,精心策划重点对外出版项目,确保形成亮点、取得实效。

2. 把好政治导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内容导向要求落实到对外翻译出版发行全过程,加强对图书整体基调、格调、品位的把关,把牢作品内容终审权和定稿权,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和不良文化提供对外传播渠道。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坚决抵制低俗、庸俗、媚俗。

3. 提升出版质量。树立国际视野,突出对外视角,坚持内外有别、外外有别,贴近中国实际、贴近国际关切、贴近国外受众,做好选题策划和话语转化。在保持对外版权输出、翻译出版图书数量增长的同时,集中精力打造几种国际影响力大的品牌图书。

4. 拓宽贸易渠道。积极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书展参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用好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对外推介中国好书。积极参与“中国书架”建设,做好优质内容定向推送工作。积极筹备参加第二十七届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提前筹备谋划一批重点参展图书和活动。充分运用亚马逊中国书店等跨境电商平台推送数字出版产品,提升落地实效。

5. 强化项目管理。准确把握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的定位,立足专业方向、语种优势和内容资源申报项目,提升精准度。认真落实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未履行重大选题备案程序的图书严禁申报。加强历年项目结项管理,加快翻译出版进度,提高项目结项率。

四、报送方法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具体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附件:1.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2020年申报办法

2.丝路书香工程2020年申报办法

国家新闻出版署

2020年4月3日

附件1 :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2020年申报办法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项目必须实现向非华语地区版权输出或与非华语地区的出版单位合作出版发行。输出方式是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申报语种为中文,输出地为中国港澳台地区的不予受理。对与国际一流出版机构签署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的项目将给予重点资助。同时,重点支持由海外汉学家、翻译家、作家翻译出版和写作中国的项目。

2. 申报项目的出版物仅限于图书,不包括音像制品(随书配送的音像制品除外)、电子出版物、数字图书、连环画、漫画、摄影集、画册等。

3. 申报单位包括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图书出版单位、海外出版机构和海外版权代理机构(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杂志社、动漫公司、国内民营文化机构、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为中文(含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有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的国外出版单位(已签订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在三年内(自当年申报截止日起)完成该项目出版工作。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单位能力、资源等情况安排项目申报,减少和避免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2. 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丝路书香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华学术外译计划、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资助的同语种图书,不得再次申报。国内已经出版的外文版(含中外双语)图书不得申报。同一本书同一语种不得同时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

3. 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每个品种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样书两套,和外方签订的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协议书(合同)复印件,申请汇总表。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

4. 以品种为单位填写申请书,每个品种单独填写一份申请书。一个ISBN号视同一个品种,一个语种(含中外双语)视同一个品种。除单册单号按一个品种申报外,如丛(套)书只使用一个书号,按每丛(套)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丛(套)书中每册书使用一个书号,按单册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即以一个ISBN号为一个品种进行申报;如同一本书申报不同语种,按照一个语种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语种申报不同输出地,按照一个品种申报。

5. 申报材料要求详尽、准确、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提交评审。

6. 申报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选题的,不受上述限制,申报材料提交内容提纲和出版计划即可。

7.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中国版本图书馆网站下载。

三、申报程序

1. 各省(区、市)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报送至各地新闻出版局,由各地新闻出版局初审后,统一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2.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汇总本集团内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并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3. 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可直接报送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收件人: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先晓胡同10号西楼604室

邮  编:100005

电  话:010—58689969、58689892

联系人:宛若虹

邮  箱:cci_project@sina.com

附件2 :丝路书香工程2020年申报办法

一、申报范围

1. 申报项目必须实现向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版发行,输出方式是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对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名出版机构签署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的项目将给予重点资助。同时,重点支持由海外汉学家、翻译家、作家翻译出版和写作中国的项目。

2. 申报项目的出版物仅限于图书,不包括音像制品(随书配送的音像制品除外)、电子出版物、数字图书、连环画、漫画、摄影集、画册等。

3. 申报单位包括国家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出版资质的图书出版单位、重点民营文化机构和版权代理机构。杂志社、动漫公司、个人申报不予受理。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为中文(含少数民族文字)版图书,有版权输出、合作出版的国外出版单位(已签订版权输出、合作出版协议书或合同),在三年内(自当年申报截止日起)完成该项目出版工作。申报单位务必根据本单位能力、资源等情况安排项目申报,减少和避免盲目性和不确定性。

2. 已获得国家出版基金、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中华学术外译计划、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等项目资助的同语种图书,不得再次申报。国内已经出版的外文版(含中外双语)图书不得申报。同一本书同一语种不得同时申报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和丝路书香工程。

3. 申报者提交的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每个品种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样书两套,和外方签订的版权输出或合作出版协议书(合同)复印件,申请汇总表。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电子文本。

4. 以品种为单位填写申请书,每个品种单独填写一份申请书。一个ISBN号视同一个品种,一个语种(含中外双语)视同一个品种。除单册单号按一个品种申报外,如丛(套)书只使用一个书号,按每丛(套)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如丛(套)书中每册书使用一个书号,按单册书为一个品种申报,即以一个ISBN号为一个品种进行申报;如同一本书申报不同语种,按照一个语种一个品种申报;如同一语种申报不同输出地,按照一个品种申报。

5. 申报材料要求详尽、准确、清晰、完整。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超过申报时限的不提交评审。

6. 申报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选题的,不受上述限制,申报材料提交内容提纲和出版计划即可。

7. 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中国出版网下载。

三、申报程序

1. 各省(区、市)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报送至各地新闻出版局,由各地新闻出版局初审后,统一报送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2. 中国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出版集团、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汇总本集团内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并报送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3. 中央在京出版单位申报项目的材料可直接报送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收件人:丝路书香工程办公室秘书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三路居路97号304室

邮  编:100073

电  话:010—52257061

联系人:王   雯

邮  箱:siluf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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